省住建廳發布公告:清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證明事項
12月3日,省住建廳發布公告,根據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工作的要求,對《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證明事項予以清理,清理內容為:刪除其中第七條第九款:“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已落實。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署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已落實,并提供企業對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的任命書。”之內容。
發布日期:2018-12-6 瀏覽次數:771次